來源:南京市規(guī)劃局
關于進一步明確建筑面積計算若干問題的補充規(guī)定
寧規(guī)字[2008]175號
各有關單位:
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建設項目報建中建筑面積計算的有關問題,根據《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guī)范》(GB/T50353-2005)、寧規(guī)字[2006]133號“關于執(zhí)行建筑面積計算規(guī)范有關問題的通知”、寧規(guī)字[2007]021號“關于進一步明確當前建筑面積計算中若干問題的通知”,針對今年以來新出現的情況,現就相關問題規(guī)定如下:
一、與陽臺相連、且底板標高與陽臺一致的附屬構件(如花臺、設備平臺等)并入陽臺,參與陽臺一并控制。
二、僅有部分空間對戶外直接開敞的陽臺,其開敞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不開敞部分計全面積。
三、建筑物設有挑廊、走廊、檐廊、建筑物間架空走廊,其樓層有柱的,按柱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筑面積;無柱的,按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
四、建筑單體含有飄窗設計的,須在申報圖紙中提供飄窗大樣,以確定構造形式及其窗臺高度。飄窗與室內樓地面高差達到0.30米、其平均進深小于1.20米的,不計算面積;平均進深超過1.20米的,按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且建筑間距控制自飄窗外沿起算。飄窗與室內樓地面高差小于0.30米、且窗洞高度達到2.20米的等同于落地飄窗,按水平投影計全面積;窗洞高度小于2.20米的,按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
五、架空層為多、高層建筑的地面首層,除因結構、安全的要求而必需存在的落地垂直構件外,因其他填充物影響造成架空層開敞面實際無法連續(xù)的,長度不得超過標準層周長的1/3,否則計入容積率面積計算。
六、穿過建筑物底層的通道,中間不設柱子、不設門,且地坪與室外交通道路相接(總圖中應具體標識),不計算建筑面積。
七、設有下沉空間的建筑,下沉空間(未遮蓋位置)平均進深小于4.50米的,其迎向下沉空間的建筑內部空間按地下建筑面積計算;平均進深超過4.50米的,其迎向下沉庭院的建筑內部空間按照單一功能空間作為地上建筑面積計算,單一功能空間進深超過9.00 米的按9.00米控制,其余部分仍按地下建筑面積計算。
以上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寧規(guī)字[2006]133號、寧規(guī)字[2007]021號文中內容與本規(guī)定不一致的,以本規(guī)定為準。
二OO八年十月六日
抄送:市建委、市房產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人防辦、市白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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